【凶宅成交】荃灣石棺藏屍案凶宅錄成交 業主蝕110萬沽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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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5/10 18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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荃灣石棺藏屍案凶宅錄成交,業主蝕110萬離場。

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涉事單位錄得成交。原業主於4年前以288萬元買入,以178萬沽出,蝕110萬。

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一個中層D室單位錄得成交。據了解,該物業正為2016年石棺藏屍案涉事單位,原業主於2015年1月,以288萬元購入,持貨4年轉手,最終蝕110萬離場,蝕幅約38%。建築面積約491平方呎,實用面積約344平方呎,以178萬元沽出,呎價約3,625元。

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中,涉案3名無業漢被控謀殺罪。警員在事發單位大廳中間有一個四面木板圍封1米乘1米高半米,中間注滿已凝固水泥磚塊,儼如石棺,且傳出陣陣惡臭,相信水泥內藏有屍體。期後消防用工具將水泥磚塊慢慢破開,發現內有一具經已腐爛男性屍體,面容不能分辨。

法醫剖屍鑑證結果顯示,死者頭及頸部被兩層黑色膠袋覆蓋,外層膠袋以膠索帶綑綁,內層膠袋則以繩索綁於頸項位置數次,屍體已腐化及變色,上下肢部份均已與身體分離,頭部被枕頭覆蓋。

何謂凶宅?

置業達人King Sir表示,對一般人而言,凶宅是有人在單位內死於非命,如發生凶殺案、碎屍案等,或非自然性死亡如沐浴時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致死、跳樓、燒炭死等自殺事件。而那些因自然死亡如病死、老死的均不算是凶宅。但凶宅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定義,除業主外,任何人在單位內身故,無論是否死於非命,亦不會紀錄在政府部門或法律機構的文件上,只有業主去世才有機會在物業查冊中找到記錄,而主要原因是方便業主後人承繼遺產。

但如是估價行,則視乎單位內的人命事故有否在媒體上曝光。一般銀行在承辦物業按揭前,都會找估價行評估物業市值,估價行亦需界定該單位是否凶宅。而他們定義的根據主要來自公司過往的紀錄,以及凶宅網上的資料。這兩個途徑的源頭,都是傳媒報道。因此,若事故未曾在媒體上曝光,估價行根本無從得悉事件,故不會視之為凶宅。

如何避免購買凶宅?

假如準買家想查詢心儀單位是否凶宅,有4方法:

1. 向地產代理詢問

根據法例,無論租賃或買賣,住客均有權知道單位內曾否發生命案。切忌發問「有沒有『污糟野』?」等含糊不清的問題以避免雙方在字面理解上有所差別,準住客應大方及直接提出問題:「單位有否死過人?」

2. 銀行估價

部分曾發生命案的單位,以及同層所有單位,銀行均不會提供估價或估價特別低,亦有部分銀行會拒絕為凶宅承按。

3. 向鄰居及大廈管理員打探

4. 於凶宅網查詢